共享办公室空间|条款及细则

共享办公室线上注册条款及细则:

  1. 设施与服务

    1. 作为会员支付本合约背面所列方案费用对价,德事商务中心( TEC )同意会员自开始日起,使用受本合约所规范及定义的方案内容与服务,直到依据本合约终止为止。
    2. 定义:TEC共享办公室空间为协作工作环境中的共享休息室或共享办公室空间。办公室空间按照先到先得之原则提供。
    3. TEC应提供会员本合约背面指定的订购方案(「方案内容」):

      1. 城市通行证–月租方案,会员有权使用其所在城市的所有TEC共享办公室空间,并提供两台设备的Wi-Fi连接。
      2. 全球通行证–月租方案,会员有权使用我们全球网路中的任何TEC中心,并提供两台设备的Wi-Fi连接。
      3. 专用办公桌方案–月租方案,会员有权在指定商务中心的TEC共享办公室空间内使用专用办公桌,并提供两台设备的Wi-Fi连接。
      4. 日间办公室( 10天)–月租方案,会员有权在TEC营业时间内使用会员所在城市空置办公室十( 10 )天的共享办公室空间。会员可通过本公司内部系统根据使用状态选择空置办公室,或由TEC工作人员在会员办理进驻时进行分配。Wi-Fi仅在每天营业时间内提供两台设备连接。
      5. 日间办公室–月租方案,会员有权在TEC营业时间内使用会员所在城市空置办公室的共享办公室空间。会员可通过本公司内部系统根据使用状态选择空置办公室,或由TEC工作人员在会员办理进驻时进行分配。Wi-Fi仅在每天营业时间内提供两台设备连接。
    4. 服务方案须符合下列条件:

      1. 订购仅适用于指定使用者,不得移转且不能与任何第三人共享。
      2. 共享办公室空间使用仅限订购者适用。
      3. 授权费将每年自动调涨3%,自本合约背面所示的初始开始日期起调整。
      4. 对于所有相关订购方案,使用者仅可在营业时间内进入其他TEC商务中心(休息室)。在有权使用的范围外使用共享办公室空间将按服务价格指南所列的临时费率收费。
      5. TEC保留在无法提供共享办公室空间情况下提供替代方案,以及对使用非订购服务收取费用之权利。
    5. 下列附加商务服务将按照TEC不定时更新的公告费率提供。为求明确,此类服务可供所有会员选择使用,在非营业时间内可能会收取额外费用:

      1. 专职秘书、会计、代办或其他商业服务;
      2. 餐饮服务
      3. 快递服务
      4. 影印与扫描
      5. 翻译
      6. 停车场
      7. 商业执照协助
      8. 办公用品
      9. 视频会议
      10. 会议室
      11. 其他服务
  2. 注册与收费

    1. 对于所有共享办公室方案,TEC保留要求会员提交所需身分证明资料(「身分文件」)权利,并保留在未收到身分文件情况下,自行决定终止方案权利。
    2. TEC保留要求最多两个月保证金(「保证金」)权利。保证金不应视为预付款。如因会员违约而使TEC保证金提取任何款项抵偿,则会员应在收到补足保证金通知后14天内回补遭提取的任何金额。此类扣款不应视为豁免会员任何违反本合约的行为。若本合约终止后所有未结发票金额均已结清,且会员提供充分资讯以利TEC办理退款,则保证金应在本合约终止后60天内退还会员。若会员未在本合约终止后360天内提供所需资料或请求退还保证金,则保证金应视为由TEC没收。
    3. 在相关情况下,选择通过信用卡支付发票金额的会员,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TEC于发票到期日在会员的信用卡中扣除所订购的方案费用与任何预付相关税捐及所有积欠的服务帐单金额。对于任何部分期间,应按比例调整。

      1. 会员不可撤销地授权TEC在任何计费期间之后,续订合约期间得随时通过信用卡扣款向会员收取所有金额。
      2. 此授权将一直有效,直到会员在下一个帐单日前至少15天,以书面取消所提供帐户资讯的任何变更或终止此授权为止。
      3. 若信用卡的发卡机构或网路拒绝或撤销扣款,则会员同意支付TEC手续费并偿还TEC所有合理的催收费用。会员信用卡的发卡机构亦得核定此类交易通常收取的费用。
    4. 选择通过支票或银行转帐付款的会员,应在本合约有效期间,在发票到期日前预付方案费用及所有积欠的服务费用。对于任何部分期间,应按比例调整。
    5. 付款期限自发票开立日起7天。如於发票开立日后14天内仍未收到付款,则TEC将按月对逾期应付余额收取1.5%的行政费用(下称「罚款」),直到收到款项为止。
    6. 若会员未於发票开立日后14天内支付发票上所列的总金额,则TEC有权:

      1. 暂停向会员提供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接听及邮件服务。
      2. 禁止会员使用共享办公桌及任何专用储存空间并换锁,不另通知。
      3. 清空任何专用储存空间。
      4. 求偿所有费用,包括向会员追偿TEC所有积欠款项相关的法律费用。
      5. 收取重新启用费。
    7. 会员应支付在本合约应支付TEC的所有款项,不得有任何扣款或抵销。
    8. 会员应支付所有银行手续费、汇差、货币调整及方案费用与罚款相关的其他费用。
    9. 线上特惠方案对于TEC既有会员在所订购的城市内无效,新会员在每个城市每次仅得注册一次线上特惠方案。若会员注册多个帐户,则应向会员收取全额授权费,不提供折扣。此外,TEC保留自行决定审查及拒绝任何线上注册之权利,如为拒绝情况,TEC将全额退还所有已支付的款项。
  3. 税捐

    会员在本合约应付的任何金额均不包括地方税,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与服务税。若TEC依据本合约提供的任何服务属于应税服务,则TEC须向会员提供符合报税目的有效发票,且会员须支付TEC相当於会员为对于相关服务应支付的对价乘以当地现行税率金额。此包括税捐、印花税或其他文件费用。

  4. 终止

    本合约之终止将以下列条款为前提:

    1. 本合约为自动续期的合约,并应自动延展相当於背面所列合约期间的连续期间,除非任一方对于以一个月一期的协议,在当时有效合约期间预定结束前前一( 1 )个月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合约。
    2. 会员将于支付TEC截至本合约终止日前的全部方案费用及所有其他未付发票帐款与罚款(若有)后,解除其在本合约的义务,并得在本合约结束前终止本合约。TEC将于达成上述条件后,将保证金直接退还给会员。
    3. 若会员违反义务,本合约得立即终止。TEC有权(但没有义务)保留会员的任何个人物品或其他财物,直到积欠TEC的所有应付款项均已清偿或其他损失均已获得补偿为止。若会员未在14天内付款,TEC有权处分所保留的任何商品以清偿任何欠款及相关处分费用。
    4. 若会员有不当活动或事件,TEC中心保留终止本合约的权利。
    5. 本合约终止后,将按订户/办公室空间/方案向会员收取清洁费用,用於支付清洁与重新粉刷所用单位以回复原状的日常费用及公共设施的一般维护费用。会员有权进入的场所区域。此费用仅适用于专用服务台方案、日间办公室( 10天)及日间办公室会员。
    6. 若会员终止订购,则须归还所有钥匙(若有)及其他进入中心的方式,并停止在其所有公司文件、商业登记及行销资料上使用TEC地址。若会员於本合约结束日后继续在上述文件与资料使用TEC的相关资讯,则TEC保留按月以公告方案费率继续向会员收费权利,并保留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提起诉讼之权利。若会员遗失TEC中心钥匙或门禁卡,则须支付此类遗失物品的更换费用。
  5. 退费

    自发票到期日起,会员有14天的期间对费用提出异议。仅限向会员收取的金额不正确时,TEC始提供退费。

  6. 会员之权利与责任

    会员不得有下行为:

    1. 以不专业及不负责任的方式行事,或以任何可能对TEC中心的其他会员/使用者造成滋扰、打扰或伤害的方式行事。
    2. 占用空间进行商业展示、产品展示、储存、住宿、睡觉或不道德或非法用途。
    3. 遗留个人物品无人看管。TEC对个人物品的任何遗失或损坏不负任何责任。无人看管的个人物品可能会被值班的TEC团队成员移走。
    4. 妨碍或干扰TEC对TEC中心的占有与控制权及营运。
    5. 将中心用於会员业务以外的其他用途,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允许将TEC中心、所提供的方案内容或服务用於任何非法活动。
    6. 干扰TEC的业务进行,且在本合约期间及其后六( 6 )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TEC任何员工就业机会或雇用TEC的任何员工。若会员在此期间直接或间接雇用TEC的任何员工,则会员应在该员工开始其新工作或受雇后七( 7 )天内,支付TEC相当於该员工第一年薪资总额或雇用成本的25%,包括保证的奖金或福利。
    7. 应支付佣金给TEC:会员同意,若会员引诱、说服或以其他方式致使TEC现有会员离开TEC中心,则会员应向TEC支付相当於被诱使或说服离开TEC中心的公司12个月的月租金作为佣金。
    8. 更改、安装、拆除或损坏TEC共享办公室空间、分配的办公桌、专用办公室空间及会员有权进入的公共区域内的任何家具、固定装置、装潢材料、办公设备、IT布线及电信工具。TEC有权请求会员赔偿修理、更换、遗失或损坏费用。

    会员应:

    1. 遵守TEC不定时更新的所有TEC中心管理规则及办法。
    2. 同意TEC的共享办公室空间、分配的办公桌及专用办公室空间接受24小时闭路电视监控。TEC将仅根据当地执法人员要求提供闭路电视录影,并遵守当地执法行动。
    3. 会员应对其本身或经会员许可或邀请人员所造成的TEC中心任何损害负责(无论是明示或默示),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所有进入TEC中心会员员工、承包商、代理商或在场的其他人员。如有发生此类损坏,TEC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行补正。
    4. 进出TEC中心时须正式办理进驻或退房手续。
    5. 在每个营业日前或结束时应清空每日分配的办公单位及所有个人物品。此规定仅适用于日间办公室( 10天)或日间办公室会员。
  7. 所有权人之权利与责任

    TEC应:

    1. 维持TEC中心设施正常运作并妥善清洁及提供适当配备。
    2. 拥有将会员自TEC中心除名的最终权利。
    3. 若TEC在本合约持续期间要求会员搬迁,为会员提供替代TEC中心。
    4. 在周一至周五正常开放时间提供接待及总机服务(不包括法定公众假期)。如有上述情况,TEC 得自行决定,并将提前通知所有会员。
    5. 若TEC有合理理由相信会员已进入TEC中心但会员未进驻或退房,则保留将当日全天的共享办公室空间使用时数记入会员帐户的权利。在做出任何最终决定前,TEC团队将与会员进行公开沟通。
  8. 一般条款

    1. 本合约为个人专属合约,不可转让。
    2. 所有通知均须采以书面或电子邮件进行。如以挂号信函或电子邮件寄送至背面指定的地址或电子邮件信箱,则视为该通知已送达。
    3. 本合约任何条款如有无效或不得执行,不应影响或减损任何其他条款效力。TEC未能针对会员的任何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示放弃对该会员的任何违约行为得主张之权利。
    4. 若会员由多位个人组成,则所有个人应对遵守及履行本合约的会员义务负连带责任。
    5. 本合约取代会员与TEC之间先前达成的任何协议,并呈现双方之间的完整合意,除经双方以书面和意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变更或修改。本合约应依据TEC中心所在地国家及当地法律解释及强制执行。
    6. 未经TEC中心明确许可,会员资格不得移转给其他人或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