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办公室|条款及细则

虚拟办公室线上注册条款及细则:

  1. 设施与服务

    1. 作为会员支付本合约背面所列方案费用对价,德事商务中心( TEC )同意会员自开始日起,使用受本合约所规范及定义的方案内容与服务,直到依据本合约终止为止。
    2. 定义:TEC共享办公室空间为协作工作环境中的共享休息室或共享办公室空间。办公室空间按照先到先得之原则提供。
    3. TEC应提供会员本合约背面指定的订购方案(「方案内容」):

      1. 商务地址方案会员有权使用本合约正面会员名称下所列TEC商务地址权利,得印制在会员公司文具及行销资料上、TEC代收保管邮件并免费以电子邮件通知会员领取邮件及快递。
        • 在商务地址方案下,会员有权每月享受八( 8 )个小时的共享办公室时间,以便在营业时间使用位于其所在城市(列於背面)受分配商务中心内的TEC共享办公室空间。共享办公室时间不得累积。对于任何部分期间,应按比例调整。
      2. 来电接听服务会员有权使用TEC提供的本地电话号码、商务中心正常开放时间内的个性化电话接听、24小时语音信箱、免费传真号码(包括免费电子邮件转发及本地电话转接)。
      3. 商务地址与来电接听服务会员本合约正面会员名称下所列TEC商务地址权利,得印制在会员公司文具及行销资料上、TEC代收保管邮件并免费以电子邮件通知会员领取邮件及快递。本方案会员亦有权使用TEC提供的本地电话号码、商务中心正常开放时间内的个性化电话接听、24小时语音信箱、免费传真号码(包括免费电子邮件转发及本地电话转接)。
        • 在商务地址与来电接听服务方案下,会员有权每月享受二十( 20 )小时的共享办公室时间,以便在工作时间内使用位于其所在城市(列于背面)受分配商务中心内的TEC共享办公室空间。共享办公室时间不得累积。对于任何部分期间,应按比例调整。
    4. TEC或TEC供应商提供的一系列其他按使用付费服务(「付费服务」),应按照TEC价格指南所列的费率提供会员使用。若TEC或其任何业务关系企业向会员提供付费服务,则TEC应按照TEC价格指南所列的费率向会员收费。TEC保留得於给予会员1个月的事前通知后,检讨、增加或变更价格指南中所列价格之权利。
  2. 注册与收费

    1. 对于所有虚拟办公室方案,TEC保留得要求会员提交所需身份证明资料(「身份文件」)权利,并保留在未收到身份文件情况下,自行决定终止方案权利。
    2. TEC保留要求最多两个月保证金(「保证金」)权利。保证金不应视为预付款。如因会员违约而使TEC保证金提取任何款项抵偿,则会员应在收到补足保证金通知后14天内回补遭提取的任何金额。此类扣款不应视为豁免会员任何违反本合约的行为。若本合约终止后所有未结发票金额均已结清,且会员提供充分资讯以利TEC办理退款,则保证金应在本合约终止后60天内退还会员。若会员未在本合约终止后360天内提供所需资讯或请求退还保证金,则保证金应视为由TEC没收。
    3. 在相关情况下,选择通过信用卡支付发票金额的会员,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TEC在发票到期日会员的信用卡中扣除所订购的方案费用与任何预付相关税捐及所有积欠的服务帐单金额。对于任何部分期间,应按比例调整。

      1. 会员不可撤销地授权TEC在任何计费期间之后,续订合约期间得随时通过信用卡扣款向会员收取所有金额。
      2. 此授权将一直有效,直到会员在下一个帐单日前至少15天,以书面取消所提供帐户资讯的任何变更或终止此授权为止。
      3. 若信用卡的发卡机构或网路拒绝或撤销扣款,则会员同意支付TEC手续费并偿还TEC所有合理的催收费用。会员信用卡的发卡机构亦得核定此类交易通常收取的费用。
    4. 选择通过支票或银行转帐付款的会员,应在本合约有效期间,在发票到期日前预付方案费用及所有积欠的服务费用。对于任何部分期间,应按比例调整。
    5. 付款期限自发票开立日起7天。如於发票开立日后14天内仍未收到付款,则TEC将按月对逾期应付余额收取3%的行政费用(下称「罚款」),直到收到款项为止。
    6. 若会员未於发票开立日后14天内支付发票上所列的总金额,则TEC有权:

      1. 暂停向会员提供的部分或全部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电话接听及邮件服务。
      2. 禁止会员使用共享办公桌及任何专用储存空间并换锁,不另通知。
      3. 清空任何专用储存空间。
      4. 求偿所有费用,包括向会员追偿TEC所有积欠款项相关的法律费用。
      5. 收取重新启用费。
    7. 会员应支付在本合约应支付TEC的所有款项,不得有任何扣款或抵销。
    8. 会员应支付所有银行手续费、汇差、货币调整及方案费用与罚款相关的其他费用。
    9. 线上特惠方案对于TEC既有会员在所订购的城市内无效,新会员在每个城市每次仅得注册一次线上特惠方案。若会员注册多个帐户,则应向会员收取全额授权费,不提供折扣。此外,TEC保留自行决定审查及拒绝任何线上注册之权利,如为拒绝情况,TEC将全额退还所有已支付的款项。
  3. 税捐

    会员在本合约应付的任何金额均不包括地方税,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与服务税。若TEC依据本合约提供的任何服务属于应税服务,则TEC须向会员提供符合报税目的有效发票,且会员须支付TEC相当於会员为对于相关服务应支付的对价乘以当地现行税率金额。此包括税捐、印花税或其他文件费用。

  4. 终止

    本合约之终止将以下列条款为前提:

    1. 本合约为自动续期的合约,并应自动延展相当於背面所列合约期间的连续期间,除非任一方对于以一个月一期的协议,在当时有效合约期间预定结束前提前一( 1 )个月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合约;对于超过三个月的协议,在当时有效合约期间预定结束前提前二( 2 )个月以书面通知终止本合约,则不再续约。
    2. 会员将于支付TEC截至本合约终止日前的全部方案费用及所有其他未付发票帐款与罚款(若有)后,解除其在本合约的义务,并得在本合约结束前前终止本合约。TEC将于达成上述条件后,将保证金直接退还给会员。
    3. 若会员违反义务,本合约得立即终止。TEC有权(但没有义务)保留会员的任何个人物品或其他财物,直到积欠TEC的所有应付款项均已清偿或其他损失均已获得补偿为止。若会员未在14天内付款,TEC有权处分所保留的任何商品以清偿任何欠款及相关处分费用。
    4. 若会员终止订购虚拟办公室,则须停止在其所有公司文件、商业登记及行销资料上使用TEC地址;并向政府、商业登记处及其他政府机关注销该营业地址。若会员於本合约终止后继续在上述文件与资料使用TEC的相关资讯,则TEC保留按月以公告方案费率继续向会员收费的权利,并保留在其认为适当的情况下提起诉讼的权利。
  5. 退费

    自发票到期日起,会员有14天的期间对费用提出异议。仅限向会员收取的金额不正确时,TEC始提供退费。

  6. 会员之权利与责任

    会员不得有下行为:

    1. 不得妨碍或干扰TEC对商务中心的占有及控制权。
    2. 不得将商务中心用於会员业务之外的其他用途,且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商务中心或TEC提供的服务用於任何非法活动。
    3. 不得干扰TEC的业务进行,且在本合约期间及其后六(6)个月内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TEC任何员工就业机会或雇用TEC的任何员工。在不影响TEC因会员违反上述规定可得主张的任何权利或救济权前提下,若会员在此期间直接或间接雇用TEC的任何员工,则会员应在该员工开始其新工作或受雇后七( 7 )天内,支付TEC相当於该员工第一年薪资总额或雇用成本的25%,包括保证的奖金或福利。
    4. 应支付佣金给TEC:会员同意,若会员引诱、说服或以其他方式致使TEC现有会员离开商务中心,则会员应向TEC支付相当於被诱使或说服离开商务中心的公司12个月的月租金作为佣金。
    5. 若会员损坏TEC中心内的任何装潢、固定装置及配件或其他设备。TEC有权向会员请求赔偿修复此类损坏的费用。
    6. 因任何资料安全或电脑系统故障,或因TEC任何工作人员、经理或行政人员停工、罢工、延迟或未履行其职责而导致TEC无法依据本合约提供任何服务,有权获得任何补偿。

    会员应:

    1. 遵守TEC不定时更新的所有商务中心管理规则及办法。
    2. 赔偿TEC及其各高层管理人员、员工及代理人,因会员使用商务中心的单位,TEC遭受的任何求偿、责任或损失及损害与费用。会员应维持足额的公共责任保险,并维持充足的财产保险,以保障商务中心单位内属于TEC的所有固定装置及设备。
    3. 确认TEC对任何设备、动产或商品遭窃或损坏概不负责。
    4. 在本合约届满时或届满前,把TEC提供的所有钥匙及其他进出TEC中心的方式返还TEC,且无论何时如有遗失任何钥匙或其他进出方式时,请立即通报TEC并依要求支付更换此类钥匙或其他中心进出方式的费用。
    5. 会员地址、名称、商业名称、代表董事或在商业登记处等登记的其他事项,或会员身分相关的任何其他事项,以及本合约相关的其他事项如有重大变更,请以书面通知TEC。
    6. 进出TEC中心时须正式办理进驻或退房手续。
  7. 所有权人之权利与责任

    TEC应:

    1. 维持TEC中心设施正常运作并妥善清洁及提供适当配备。
    2. 拥有将会员自TEC中心除名的最终权利。
    3. 若TEC在本合约持续期间要求会员搬迁,为会员提供替代商务中心。
    4. 在周一至周五正常开放时间提供接待及总机服务(不包括法定公众假期)。如有上述情况,TEC 得自行决定,并将提前通知所有会员。
    5. 若TEC有合理理由相信会员已进入商务中心但会员未进驻或退房,则保留将当日全天的共享办公空间使用时数记入会员帐户的权利。在做出任何最终决定前,TEC团队将与会员进行公开沟通。
  8. 一般条款

    1. 本合约为个人专属合约,不可转让。
    2. 所有通知均须采以书面或电子邮件进行。如以挂号信函或电子邮件寄送至背面指定的地址或电子邮件信箱,则视为该通知已送达。
    3. 本合约任何条款如有无效或不得执行,不应影响或减损任何其他条款效力。TEC未能针对会员的任何违约行为采取行动,并不表示放弃对该会员的任何违约行为得主张之权利。
    4. 若会员由多位个人组成,则所有个人应对遵守及履行本合约的会员义务负连带责任。
    5. 本合约取代会员与TEC之间先前达成的任何协议,并呈现双方之间的完整合意,除经双方以书面和意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更改、变更或修改。本合约应依据TEC中心所在地国家及当地法律解释及强制执行。
    6. 未经德事商务中心明确许可,会员资格不得移转给其他人或个人。